Toby和結婚15年的妻子Rachel剛離婚,兩人有兩個還在上小學的孩子Hannah和Solly。
Toby是醫生,而Rachel則是個成功的經紀人,也是Fleishman家主要經濟支柱。他們生活在紐約曼哈頓上東區,孩子上著區里的學校,他們的同學家長都是典型的上東區富人。
Rachel和這個環境融入地極佳,也因此和Toby之間裂縫越來越大。她眼中的理想生活,就是他們身邊同學家長們的生活,住著上東區昂貴的大平層,開著好車,在漢普頓有專門用來過夏天的房子,等等。
Toby對這個環境卻非常不適應
看完《弗莱斯曼有麻烦了》,意外非常喜欢,虽然最后落到了普世的道理Now is always the best moment,但还是被最后混剪“the now”以及Libby在讲述自己的书的构想、lifelong friendship所打动。
发现美国人描述life sucks和英国人特别不一样,比如这部剧和《废柴舅舅》都有描述中年生活伴随着孩子成长、离婚、自身心理生理问题伴随的一系列痛苦。但美国人描述的中年痛苦是如此具体 如此强烈,是一次次令人窒息的事件,每件事都让人非常想大叫,hence they are so desperate to figure out the answer of life;
《弗莱斯曼有麻烦了》放下内疚感的勇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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